受普通教育影響,我們也時常能夠聽到一些自考的質疑聲,有很多人在問自學考試到底有多大的含金量,自考文憑有用嗎?用處體現在哪里?關于這些問題,今天老師給大家做一個詳細的分析。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自考”,其具有雙重性質:既是一種國家考試制度,又是一種新的教育形式。作為國家考試制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面向全體自學考生實施嚴格的國家考試。其考試結果是國家承認的,所取得的畢業證書,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自考文憑的用處主要提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法律有保障。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五章第25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符合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第七章第25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2.國際認可度高。目前,全世界有20多個國家(含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德國、日本、法國等)承認中國的自考文憑。
3.與普通本科文憑待遇一樣,法定沒有區別。區別僅在于辦學的形式不同。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按編號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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