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試院: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是指考生將已經通過的考試課程合格成績,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有關規定,頂替需要考試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專業的課程。
列人員參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并取得考籍,均可按照本規定提出免考申請
(1)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專科及以上在校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本、專科退學生、肄業生和結業生。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籍考生中有二個及以上準考證號申請合并考籍者。
(5)外省自考生轉入四川省參加自學考試者。
(6)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各類非學歷證書者。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的基本原則:
(1)申請課程免考者應在考籍所在地有一科以上自學考試合格成績。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與所報自學考試專業開設的層次相同,課程名稱、學分相同。
(3)省級及以上自考委規定可以免考的課程。
《四川自考》:課程免考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省教育考試院:
(1)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本、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專科專業,可免考自學考試所開設的名稱相同的公共政治課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同類本科或專科專業,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非核心課程的相同或相近課程;報考不同類專科或本科專業,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相同公共基礎課程。
(3)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同類專科專業,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非核心課程的名稱相同或相近課程;報考不同類專科專業,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名稱相同公共基礎課程。
(4)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國民教育系列專門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的考生,可免考相應的公共基礎課程。例如:英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程英語(一)、英語(二)等,其余類推。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本、專科退學生、肄業生或結業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相同專業層次、名稱相同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程。
(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在籍考生,凡已通過考試取得合格成績、要求不低于所報第二專業開設的相同課碼、相同課程均可免考。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本、專科在校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名稱相同的公共政治課;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同層次、名稱相同的公共基礎課。
(8)非學歷證書的免考課程,按教育部和省考委相關規定辦理。
(9)考核課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學考試各專業的考試課程。
(10)外省轉入四川省的考生一律按規定辦理課程免考手續。轉入考生的課程成績認定,以外省轉入的考籍檔案為準。
以上規定中所稱公共政治課包括: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公共基礎課程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大學語文、公共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及應用、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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