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年10月自考考試成績在11月12日15時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
廣東自考成績怎么復查
1、申請復查程序。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由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
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2、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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