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院校(含自學考試)畢業生接考自學考試本科,須辦理相關手續,考生須于申報自學考試畢業論文之前辦妥手續。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北京市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生、北京市應用技術考試畢業生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同專業本科學習,不需辦理接考手續。
(3)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原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原件、含有畢業成績(或結業成績)的學籍檔案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存檔單位公章),到市自考辦辦理接考手續.
(4)市自考辦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驗考生原學歷,若查驗不到結果,考生須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證書認證,并提交學歷證書認證報告,證書認證產生的費用由考生自理。自考辦根據認證報告的查詢號碼進行認證結果查詢,查詢到結果的方能辦理,否則,不予辦理。
(5)考生有效身份證件的身份信息與畢業證不相符,考生須提交公安機關身份證明材料或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書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辦理。
(6)辦理時間:參看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頻道頁“信息發布臺”欄目下“20XX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主要日程安排”中每月的考籍辦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