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清華北大等20所高校位列其中,這些高校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調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表示,確定為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能夠享有更多的辦學自主權:一是這些高校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調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
二是高校按本單位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核后,可直接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不再需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專家復審。
三是高校有較大的學科設置權,既可自主設置學科目錄規定的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還可自主設置交叉學科,按一級學科管理。這為高校立足科技和學術前沿,開展科學研究和培養創新人才,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享有這些辦學自主權,也意味著更高的要求。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關于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對自主審核單位增列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提出了較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須制定本單位審核辦法,明確校內工作流程,學位點審核標準必須高于國家規定的申請基本條件,每年博士學位授權點增列數量不能超過現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5%,新增點6年內必須達到相應水平,不能突破質量底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