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人都聽過學歷和學位,但卻不知道學歷和學位究竟是什么意思,更加不知道學歷和學位的區別是什么。下面知金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一篇《學歷和學位的區別》,僅供大家參考。
什么是學歷?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一個人在什么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學習,接受了何種層次的訓練,便具有相應層次的學歷。從廣義上講,任何一段學習經歷,都可以成為學習者的“學歷”。而在社會中,人們通常所說的“學歷”則是指具有特定含義、特定價值的“學歷”,也就是說一個人具有什么學歷,是指一個人最后也是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學歷教育、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
國民教育系列承認的學歷在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從學歷系列上講主要包括專科、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研究生班(目前已停辦)、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個方面,此外,還有1970年至1976年普通高校舉辦的大學普通班。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什么是學位?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學位包括學士學位、碩士
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種。博士是學位的最高一級。在我國“博士后”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不是學位。學位授予單位以及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準公布。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畢業生,成績優良,且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符合上述條件所授予的學位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學歷和學位的區別是什么?
學位不等同于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知金教育,教育部批準的現代化遠程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運營機構,專注網絡教育10余年,已有數十萬學員成功獲取本科/大專學歷。學歷提升選知金,權威靠譜我放心。咨詢熱線:400-81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