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和學位的區別是什么?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一個人在什么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學習,接受了何種層次的訓練,便具有相應層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一個人在什么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學習,接受了何種層次的訓練,便具有相應層次的學歷。從廣義上講,任何異端學習經歷,都可以成為學習者的“學歷”。而在社會中,人們通常所說的“學歷”,則是指具有特定含義、特定價值的“學歷”,也就是說一個人具有什么學歷,是指一個人最后也就是最后的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學歷教育、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者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學位包括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3種。博士是學位的最高一級。在我國“博士后”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不是學位。學位授予單位以及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準公布。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學位和學歷不能劃等號,學位是學術稱號,學歷是學習經歷。有某種學位,不一定有某種相應的學歷;同樣,有某種學歷,并不一定有相應的學位。例如,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不一定有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是原學歷。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學位證書或博士研究生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以后通過在職人員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了“博士學歷”。
從學習收獲來看,學歷代表著學習的經歷,學位代表著學習水平和層次。學歷僅僅證明了一個人學習的時間和過程,但學位卻是對這個人所學知識達到一定水平的認可。因此,學位的價值要超過學歷。
從市場認可度上看,對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人來說,雙證比單證有競爭優勢。但在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則差別不大,關鍵是個人能力與專業背景,碩士學位證書只起到敲門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