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統考課程免考條件者可以申請免考。根據統考有關文件規定:(1)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證書的學生,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2)
非計算機類專業學生,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一級A、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其他計算機等級證書獲得者目前不能申請免考該課程。(3)
非英語專業學生,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2006年1月1日前獲得者)、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4)
非英語專業學生,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參見《教育部關于開展網絡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04]5號)的附件:免考“大學英語”的少數民族學生的界定)可免考“大學英語”;民族身份和居住地區的確認以學生本人身份證上的資料為準;英語專業的學生一律不能免考“大學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