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條件
凡年滿18周歲,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會計技能考試,指《初級會計電算化》,可隨時在各區財政局和會計進修學院報考,通過后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類是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實行全市統一考試,通過后取得成績合格證明(2年有效)。申請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且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但自2013年7月,實行了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取消了財會類專業畢業生自畢業后兩年內免試會計基礎和電算,需要三科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