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教育報統計,在所有提案中,基礎教育領域以9件提案位居受關注首位,而這9件提案中又有4件聚焦師資問題。通過這些提案,我們能夠感受到的是教育行業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以及教師的切身利益越來越被關注。
那么對于教師而言,最期待哪些提案議案呢?根據小磊哥這兩天投票活動數據來看,許多教師都表達了同樣一個心聲:將教師納入公務員體系,保障教師的基本待遇與晉升機制。
很多一線教師都希望,仿照公務員職級晉升制度,修改現行的教師工資制度,簡化或者取消職稱評審,讓教師們和公務員一樣按年限自動晉級。只有這樣才能讓教師靜心工作、幸福的教學,也只有這樣中國教育才能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
對于教師們這一強烈的期盼,早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聽到了,并且帶著這一強力呼聲抵達全國兩會現場。昨日,在“北京?長江教育論壇”上,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周洪宇透露,今年他將向兩會提交關于“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的議案。
具體建議
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參照日、韓、法、德等國家的做法,建議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修改《教師法》或對《公務員法》做出補充規定:
將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并獲得教師職位的公辦普通學校的中小學教師的身份確認為教育公務員,納入國家公務員行政管理系統中,明確其“公務員”身份,依法對其實施規范監督,使其享有與公務員身份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并執行相應的收入分配制度,保護中小學教師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
從法律上保證中小學教師的工資待遇與公務員一致,提高教師職業的吸引力及其社會地位,進而提高中小學教師專業水平。建議國家在“十三五”時期啟動教育公務員建設的前期研究工作,“十三五”中后期開始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十四五”時期開始正式實施教育公務員制度。
為何提交這一提案
我們現有教師隊伍法律屬性不明確,我們的公立中小學教師的屬性是專業性和公務性兼而有之,這是教師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問題。這一問題不解決,教師隊伍建設中的很多問題都無法解決。這一問題解決了,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都將得到提升,未來可以吸引更多優秀教師來從教。
建立教師公務員制度,有利于教師的合理流動。當前推進教師流動沒有法律依據,憑什么讓教師流動,不流動怎么辦?教師的權利意識在增長,有一天教師會想:為什么讓我流動?因此,教育公務員制度能夠出臺,在法律上明確:這也是教師的義務與責任。這樣可以避免一個現象:好學校、好教師、好校長很難流動,農村學校、邊遠學校很難有優秀教師,這樣影響教育均衡化發展。
當然了,即使建立獨立的公務員制度,也和現有公務員制度有區別,建立獨立的教師公務員制度,“獨立”有其含義。比如教師的寒暑假、進修培訓權利要保護,兩性合一的特質要堅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