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自考的考生因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等原因,需到省外或省內其他市參加考試的,必須辦理自考轉考手續。辦理自考轉考流程如下:
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和有關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到所在市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填寫《考生轉考申請表》。自考轉考手續分為轉入和轉出兩種情況,具體辦理程序:
(1)轉出
①省內轉考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在轉出地的市級招辦辦理轉考手續后,下次直接到轉入地報考,不再辦理入籍手續。
②轉往外省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在轉出地的市級招辦辦理相關手續,出具轉考介紹信。
(2)轉入
①省內轉入的考生在轉出地辦理轉考手續后,不再到轉入地招辦辦理轉入手續,下一次報考期間直接到轉入地任意報名站報考。
②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憑轉考介紹信、身份證、外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和轉入地準考證直接到地市招辦辦理轉入手續。
如有疑問,請咨詢當地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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