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北京積分落戶政策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公開向社會征集意見,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公布,并將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歷時8個月的意見征集,北京積分落戶試行版與征求意見稿主要有了哪些變化呢?
① 申請年齡放寬至退休前
去年12月,就積分落戶政策,北京曾征求意見。政策原規定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現試行版本調整為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均可參加積分。
② 非全日制學歷也可積分
李素芳表示,教育背景的賦分原則,是保持就學與就業、居住的起點公平,也就是說就學一年的積分分值應與就業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銜接。
政策此前規定只有全日制學歷才能獲得教育背景的積分,主要是由于非全日制學歷就學期間仍在工作,可以繳納社保和購房、租房,相應的就業、居住分已經得到了體現。
根據公眾意見,考慮到就業期間繼續學習的行為值得鼓勵,現修改為非全日制學歷也可積分,但不與就學期間的社保和連續居住年限積分累加。同時,刪除了對獲得多個學位的加分。
③ 刪除部分減分項
試行辦法還按照正向鼓勵的原則,刪除了部分減分項,積極傳遞社會正能量。如疏解行業就業、遷入城六區居住和就業、企業信用不良記錄等方面,使政策更好地發揮正面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