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
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教育部決定逐步在全國職業院校推進建立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全面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建立常態化的職業院校自...
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教育部決定逐步在全國職業院校推進建立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全面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建立常態化的職業院校自主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機制。
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主要任務是:
1.理順工作機制。堅持“需求導向、自我保證,多元診斷、重在改進”的工作方針,形成基于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學校自主診斷與改進、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需要抽樣復核的工作機制,保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質量持續提高。
2.落實主體責任。各職業院校要切實履行人才培養工作質量保證主體的責任,建立常態化周期性的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開展多層面多維度的診斷與改進工作,構建校內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保證制度體系,并將自我診斷與改進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質量報告。
3.分類指導推進。推動學校分別開展以“保證學校的基本辦學方向、基本辦學條件、基本管理規范”“保證院校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學校內部質量保證制度體系”“集聚優勢、凝練方向,提高發展能力”等為重點的診斷與改進工作。
4.數據系統支撐。職業院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校本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和分析人才培養工作狀況,依法依規發布社會關注的人才培養核心數據。
5.試行專業診改。支持對企業有較大影響力的部分行業牽頭,以行業企業用人標準為依據,設計診斷項目,以院校自愿為原則,通過反饋診斷報告和改進建議等方式,反映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對職業院校專業教學質量的認可程度,倒逼專業改革與建設。
另外,文件指出實施的工作要求包括:1.完善組織保證;2.加強省級統籌;3.確保公開透明,建立診斷與改進工作信息公告制度,政策、文件、方案、標準、程序以及結論等均在適當范圍公開,接受教師、學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