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創新教育,既要做好學生創新教育工作,也不能忽視教師隊伍創新能力建設和創新制度設計。這就要求把創新教育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實施,建立健全實施創新教育的制度保障。
一是設置有利于創新教育發展的組織制度。
當前,高校中存在行政權力與學術發展“錯位”現象,成為創新教育發展的一大障礙。應以大學功能充分發揮為目標,糾正行政越位問題,明確大學內部治理權力分配,進而形成有利于創新教育發展的大學內部治理結構,從組織制度設置上為創新教育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尊重學術研究規律的職稱評審制度。
建立健全大學創新教育制度,必須樹立正確導向。如果職稱評審的導向不是鼓勵教師創新,大學創新教育就會成為無源之水。完善職稱評審制度,總的目標是實現職稱評審科學化、規范化。同時,可以建立高校職稱評審內部救濟機制,如校內復審機制、教師申訴制度。通過科學的職稱評審,不斷激發廣大教師教學科研的積極性,激發其學術創新和教學創新的熱情。